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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近万家企业“失踪”

1998-07-12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
肖瑞

日前,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透露,工商部门电脑登记及上门清查情况表明,今年以来该市有近万家企业逾期未有年检已经“失踪”。

工商局企业管理部门认为,部分企业经营不善,难以为继,但因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的核销手续,要涉及税务、公安、银行等多个部门,进行企业清盘、公告债权债务等手续,许多经营者嫌时间长或程序繁琐而逃避注销。

另一些企业由于受年度财务报表的制约,企业主有意无意地错过年检时间。此外,按照国家工商局有关规定,逾期年检者公司应给予1万元以上、10万元以下的罚款,经营单位给予3万元以下罚款,企业主往往怕高额罚款而却步。

还有部分企业注册登记时采用弄虚作假的手段,以至在实际经营中无法正常运作。

部分企业的“失踪”给社会带来了负面影响。一方面“失踪”企业的执照流散于社会,难以收回,容易被招摇撞骗、偷税漏税等违法分子所利用。另一方面,在客观上损伤了依法、守法经营企业的积极性。(《中国改革报》98.7.8肖瑞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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